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注册人住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B座4号楼4层
生产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B座1号楼1层西侧CH01-50(委托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贮存配送),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B座4号楼4层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原包装试剂于2~8℃、避光保存,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盖后于2~8℃、避光保存,注意避免污染,可稳定28天。 2. 校准品、质控品于2~8℃、避光保存,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盖复溶后于2~8℃、避光保存,注意避免污染,可稳定2天,于-20℃可稳定28天。 3. 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于2~8℃条件下运输3天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