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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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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4240004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42400046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1单元0101001号
生产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
产品名称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由30个一次性试剂条和3个校准品组成。其中一次性试剂条包含磁珠包被物、吖啶标记物和预激发液。磁珠包被物:胰岛素抗体(鼠源)磁珠包被物,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吖啶标记物:胰岛素抗体(鼠源)吖啶标记结合物,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预激发液:含1.32%(W/V)过氧化氢的酸性溶液。校准品1: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的冻干品;校准品2、校准品3:含Insulin蛋白(E.coli)、蛋白稳定剂、防腐剂的冻干品。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或)血浆中胰岛素(Insulin)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胰岛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存放在2~8℃,保持竖直向上。有效期:试剂条及校准品未开封存放于2~8℃:可稳定7个月。校准品复溶后,在2~8℃冷藏下,可稳定2天;在室温(20~25℃)下,可稳定90分钟;在-20℃及以下保存可稳定42天;冷冻次数不得超过2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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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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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1-18
有效期至
2029-01-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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