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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胰岛细胞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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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232400441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232400441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创新大道5号11幢3层、4层
生产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创新大道5号11幢3层、4层
产品名称
抗胰岛细胞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ICA磁珠包被物(R1)、ICA反应缓冲液(R2)、ICA碱性磷酸酶标记物(R3)、ICA校准品复溶液C0、ICA校准品C1、ICA校准品C2、ICA校准品信息卡组成。(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中抗胰岛细胞抗体(ICA)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在2~8℃避免阳光直射,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2.首次使用后存置于2~8℃的环境下保存或载机存放,有效期28天。3.试剂运输要求:置于2~8℃环境下运输,运输过程避免碰撞。4.复溶后的ICA校准品C1-C2在2~8℃的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14天;-20℃的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3个月(仅可冻融一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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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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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13
有效期至
2028-11-12
变更情况
2024年1月22日变更产品说明书:详见《抗胰岛细胞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