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
生产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0号6层4单元、126号(1楼、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
结构及组成
校准品1,校准品2,校准品3。(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定量标准曲线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变更情况
2016-09-20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1楼C区、2楼、3楼A区、4楼A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一层B区 ”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5号楼 ”。
2019-11-14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A区、B区、5号楼”。
2020-11-10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A区、B区、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
2021-04-02 注册人申请由于配套使用的检测试剂名称变化导致产品说明书、技术要求文字性变更,同时申请说明书、技术要求其他文字性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
2022-09-01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0号6层4单元、126号(1楼、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
2022-09-01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0号6层4单元、126号(1楼、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