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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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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72401006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72401006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2层、6层、B1层、2幢
产品名称
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1;48mL、试剂2(R2):1;13mL。 校准品(选配):4;1mL。 低值质控品(选配):1;1mL; 高值质控品(选配):1;1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腺苷甲硫氨酸(SAM):0.1 mmol/L;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0.2 mmol/L;三乙羧乙基膦(TCEP) :0.5 mmol/L。 试剂2(R2):alpha;-酮戍二酸:5.0 mmol/L;HCY甲基转移酶 (HMTase) :5.0 KU/L;谷氨酸脱氢酶:10 KU/L;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水解酶(SAHase):3.0 KU/L;腺苷脱氨酶:5.0 KU/L。 校准品:2个水平,在人血清基质添加同型半胱氨酸,添加人血清的比例为5%,叠氮钠:0.09%;目标浓度范围: (7.0~11.0) mu;mol/L、(26~38) mu;mol/L。 质控品:2个水平,在人血清基质中添加同型半胱氨酸,添加人血清的比例为5%,叠氮钠:0.09%;目标浓度范围:(10.0~17.9) mu;mol/L、(18.0~25.0) mu;mol/L。 注:校准品和质控品浓度具有批特异性,具体数值见瓶标签。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HCY)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保存,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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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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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0-18
有效期至
2026-10-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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