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检测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注册人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生产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产品名称
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检测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2~8℃ 密闭避光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上机2~8℃ 避光贮存有效期为30天,试剂盒在2~8℃运输可保存至有效期末。 校准品在2~8℃ 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校准品复溶后室温条件下(20±5℃)储存48小时,校准品复溶后2~8℃ 条件下储存10天,校准品复溶后-20℃条件下储存30天。 质控品在2~8℃ 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质控品复溶后室温条件下(20±5℃)储存48小时,质控品复溶后2~8℃ 条件下储存10天,质控品复溶后-20℃条件下储存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