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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检测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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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津械注准20232400256
注册人名称
津械注准20232400256
注册人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生产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产品名称
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检测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见附件
结构及组成
见附页。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2~8℃ 密闭避光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上机2~8℃ 避光贮存有效期为30天,试剂盒在2~8℃运输可保存至有效期末。 校准品在2~8℃ 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校准品复溶后室温条件下(20±5℃)储存48小时,校准品复溶后2~8℃ 条件下储存10天,校准品复溶后-20℃条件下储存30天。 质控品在2~8℃ 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质控品复溶后室温条件下(20±5℃)储存48小时,质控品复溶后2~8℃ 条件下储存10天,质控品复溶后-20℃条件下储存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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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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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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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9-19
有效期至
2028-09-1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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