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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检测试剂盒(PEPC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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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72400310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72400310
注册人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
生产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金达南路1228号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检测试剂盒(PEPC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详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
试剂:三羟基氨基甲烷缓冲液、磷酸烯醇丙酮酸盐、还原型辅酶Ⅰ类似物、氯化镁、苹果酸脱氢酶、磷酸烯醇丙酮酸盐羧化酶; 校准品:碳酸氢钠; 质控品:碳酸氢钠、纯化水。 (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二氧化碳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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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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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07
有效期至
2027-03-22
变更情况
(1)适用机型:增加日立008α,贝克曼DxC 700 AU。 (2)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