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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1-抗胰蛋白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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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212400072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212400072
注册人住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生产地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产品名称
α1-抗胰蛋白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60mL×1 R2:20mL×1;R1:60mL×3 R2:20mL×3; R1:45mL×1 R2:15mL×1;R1:45mL×2 R2:30mL×1; R1:60mL×2 R2:20mL×2;R1:50mL×3 R2:50mL×1; R1:45mL×2 R2:10mL×3;R1:30mL×1 R2:10mL×1; R1:15mL×1 R2:5mL×1。 校准品:1mL×1(选配); 质控品水平1:1 mL×1(选配); 质控品水平2:1 mL×1(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0.05mol/L)、PEG-6000(15g/L)、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0g/L); 试剂R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0.05mol/L)、氯化钠(10g/L)、甘油(10g/L)、羊抗人α1-抗胰蛋白酶抗体 (100mL/L); 校准品:α1-抗胰蛋白酶 批特异,定值见瓶签; 质控品:α1-抗胰蛋白酶 批特异,靶值范围见瓶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1-抗胰蛋白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包括试剂、校准品、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在2℃~8℃保存,有效期30天。校准品开封后,在2℃~8℃保存,有效期7天。质控品开封后,在2℃~8℃保存,有效期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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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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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1-27
有效期至
2026-01-2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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