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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己糖激酶法(HK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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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6240022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62400226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产品名称
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己糖激酶法(HK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40ml×1,R2:10ml×1;R1:80ml×1,R2:20ml×1;R1:40ml×2,R2:10ml×2;R1:80ml×2,R2:20ml×2;R1:40ml×4,R2:10ml×4;R1:80ml×4,R2:20ml×4;R1:40ml×6,R2:10ml×6;R1:80ml×6,R2:20ml×6。校准品(选配):1ml×1。
结构及组成
R1:硫酸镁 4.5mmol/L、ATP 1.70mmol/L、NAD 5.70mmol/L、Tris 100mmol/L;R2:硫酸镁 4.50mmol/L、H-K 2500U/L、G-6-PDH 2500U/L、Tris 100mmol/L;校准品:Tris 100mmol/L、葡萄糖 1.0mg/mL、牛血清白蛋白 20mmol/L、氯化钠 0.90%、Proclin300 1‰、吐温20 2.00%。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中葡萄糖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反映血糖水平。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a.本试剂盒2~8℃可稳定一年。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 b.开瓶后2~8℃保存1个月。 c.冻干校准品复溶后2~8℃保存2天,-20℃保存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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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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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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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5-08
有效期至
2026-05-07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5-27 变更内容:包装规格变更为:“R1: 40ml×1,R2: 10ml×1 ;R1: 80ml×1,R2: 20ml×1;R1: 40ml×2,R2: 10ml×2;R1: 80ml×2,R2: 20ml×2;R1: 40ml×4,R2: 10ml×4;R1: 80ml×4,R2: 20ml×4;R1: 40ml×6,R2: 10ml×6;R1: 80ml×6,R2: 20ml×6;R1: 60ml×1,R2: 15ml×1;R1: 60ml×2,R2: 15ml×2;R1: 60ml×4,R2: 15ml×4;140人份×1 、210人份×1,210人份×2、210人份 ×4;校准品(选配): 1ml×1”。预期用途变更为:“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葡萄糖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反映血糖水平。”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变更为:“a.本试剂盒试剂及校准品2~8℃可稳定18个月。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b.试剂及液体校准品开瓶后2~8℃保存28天。c.冻干校准品复溶后2~8℃保存2天,-20℃保存30天。” 变更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详见产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及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