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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检测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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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1033号
注册人名称
苏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1033号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兴民南路85号二期北栋二层
生产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兴民南路85号二期北栋二层
产品名称
肌酐检测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通用型 40mL(R1:1×30mL + R2:1×10mL)、200mL(R1:3×50mL + R2:2×25mL)、240mL(R1:3×60mL + R2:3×20mL)、300mL(R1:5×45mL+ R2:3×25mL)、400mL(R1:3×100mL + R2:1×100mL)、250测试、2×200测试、德灵包装(12×52测试)(R1:12×16.8mL+ R2:12×5.8mL)、通用型594mL(R1:6×64mL + R2:6×35mL)、特定蛋白仪包装:50测试(R1:50×300μL+R2:50×100μL)、特定蛋白仪包装:25测试(R1:25×300μL+R2:25×100μL)、CRE校准品:1×1mL(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
肌试 剂 成分 含 量R1 肌酸酶 2000U/L 肌氨酸氧化酶 6000U/L EHSPT(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 >0.4mmol/LR2 POD(过氧化氢酶) 1mmol/L 肌酐酶 >2500000U/L 4-AAP(4-氨基安替吡啉) 1mmol/L校准品 肌 酐 150μM-200μM
适用范围
用于人血清中肌酐(CRE)的体外定量检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保存12个月;开启后在2~8℃避光保存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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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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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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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7-11-14
有效期至
2019-07-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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