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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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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32401171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32401171
注册人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501室
生产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
产品名称
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 试剂1(R1):4×60ml,试剂2(R2):1×60ml; 2. 试剂1(R1):2×60ml,试剂2(R2):1×30ml; 3. 试剂1(R1):1×60ml,试剂2(R2):1×15ml; 4. 试剂1(R1):1×80ml,试剂2(R2):1×20ml; 5. 试剂1(R1):1×20ml,试剂2(R2):1×5ml。 校准品(冻干):1水平×1ml(选配) 质控品(冻干):2水平×1ml(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N-甲基-D-葡萄糖胺(PH=9.4,浓度:400 mmol/L)、L-乳酸(浓度:62.5 mmol/L)、1,6-己二醇(浓度:500mmol/L); 试剂2(R2):2-(N-吗啉)乙烷磺酸.一水(浓度:50 mmol/L)、氧化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浓度:20 mmol/L)、D-海藻糖(浓度:20g/L); 校准品(冻干):氯化钠(浓度:9.0g/L)、牛血清白蛋白(浓度:10.0g/L)、人源性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浓度:(400.0±100.0)U/L]; 质控品①(冻干):氯化钠(浓度:9.0g/L)、牛血清白蛋白(浓度:10.0g/L)、人源性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浓度:(30.0~50.0)U/L]。 质控品②(冻干):氯化钠(浓度:9.0g/L)、牛血清白蛋白(浓度:10.0g/L)、人源性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浓度:(240.0~360.0)U/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LDH1)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封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应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 2、开封试剂在试剂仓2℃~8℃中可稳定保存30天,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2℃~8℃密封保存可稳定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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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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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0-20
有效期至
2028-08-23
变更情况
2023-10-20生产地址变更 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