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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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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械注准20182082500
注册人名称
鄂械注准20182082500
注册人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18号
生产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18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标准型:4F-B;4.5F-B;5F-B;6F-B;6.5F-B;7F-B;7.5F-B;8F-B;9F-B;10F-B;12F-B;14F-B;15F-B;16F-B;18F-B;20F-B。超滑型:4F-C;4.5F-C;5F-C;6F-C;6.5F-C;7F-C;7.5F-C;8F-C;9F-C;10F-C;12F-C;14F-C;15F-C;16F-C;18F-C;20F-C。标准防损伤头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转换接头和吸引导管组成,选配集痰瓶。本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
适用范围
与真空负压系统或设备连接,供呼吸道吸引痰液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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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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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3-03
有效期至
2028-01-18
变更情况
无许可证编号由【鄂械注准20182662500】变更为【鄂械注准20182082500】;结构及组成由【本产品由转换接头和吸引导管组成,选配集痰瓶。】变更为【本产品由转换接头和吸引导管组成,选配集痰瓶。本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适用范围由【与真空负压系统或设备连接,供呼吸道吸引痰液等用。】变更为【与真空负压系统或设备连接,供呼吸道吸引痰液用。】;备注由【无】变更为【原注册证号:鄂械注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