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唾液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型号规格
唾液试剂盒:25人份/盒;唾液杯,25人份/盒。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唾液样本中不低于15ng/mL的吗啡及其结构类似物。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原包装存储于2~30℃,避光干燥环境处,忌冷冻。有效期24个月。
变更情况
2017-04-18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号5幢”变更为“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大街17号”。
2019-01-07 “注册人名称:中肽生化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69号”变更为“注册人名称:康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68号7幢206室”。
2021-09-22 “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68号7幢206室”变更为“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8号大街3号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