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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PGⅠ)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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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1051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1051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园企业办公服务大楼426室
生产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3号栋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Ⅰ(PGⅠ)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A型(不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B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各一套):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C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各两套):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磁分离试剂 Ra:包被着抗 PGⅠ抗体(小鼠单抗,IgG)的超顺磁性微粒,0.2~0.4 g/L;Tris缓冲液,10 mmol/L;ProClin 300,0.5 g/L。吖啶酯试剂 Rb:抗PGⅠ抗体(小鼠单抗,IgG)-吖啶酯标记物2~4 mg/L;MES缓冲液,10 mmol/L;ProClin 300,0.5g/L。校准品:添加了不同量PGⅠ抗原,含防腐剂的10mM Tris缓冲液。水平1:(10~30)ng/mL、水平2:(70~130) ng/mL。质控品:添加了不同量PGⅠ抗原,含防腐剂的10mM Tris 缓冲液。水平1:(10~30)ng/mL、水平2:(70~130)ng/mL。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胃蛋白酶原I的含量, 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胃泌酸腺细胞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28天。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2℃~8℃条件下,可保存18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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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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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13
有效期至
2027-06-12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10-10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园企业办公服务大楼426室”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4号栋3楼301”。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3号栋”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4号栋第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