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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HA)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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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津械注准20192400150
注册人名称
津械注准20192400150
注册人住所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
生产地址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11号楼104-105
产品名称
透明质酸(HA)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见附页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透明质酸(HA)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包被板、校准品、质控品、酶工作液、发光液A和发光液B开封后30天内有效,生物素工作液复溶后1.5小时内有效,使用后应立即密封好放置于2~8℃保存,避免长时间放置于室温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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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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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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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17
有效期至
2024-09-29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变更 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