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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水平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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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40929号
注册人名称
京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40929号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3层303室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23楼深房大厦明珠楼17层A室、D室
产品名称
单水平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JF-301、JF-302、JF-303
结构及组成
1.工作压力调节范围 1.1CPAP模式:正常工作条件下至少达到3hPa~20hPa,分档可调,分档间隔0.5hPa,误差:±0.5hPa。单一故障状态下上限应≤30hPa。 1.2 APAP模式的调压原理:治疗中通过流量传感器持续检测流量,当设定治疗压力,治疗机自动将对应的气流信号值作为阈值,气流信号值变化时被认定为异常呼吸事件,探测周期为一分钟,一分钟之内当气流信号减少90%,持续10秒钟判定为一次呼吸暂停事件;当气流减少50%,持续10秒钟判定为一次低通气事件,治疗机根据判定事件自动调整治疗压力,每分钟≥1个呼吸暂停、低通气,预定义压力增加0.5 cmH2O压力,如果持续6分钟内无事件产生治疗压力减小0.6mH2O压力; (见登记表附件)
适用范围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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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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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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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09-09
有效期至
2019-09-0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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