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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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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827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827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
生产地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
产品名称
肝素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25测试/盒、50测试/盒、75测试/盒、100测试/盒、15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2mL/瓶、2×1mL/瓶,校准品2:1×2mL/瓶、2×1mL/瓶。
结构及组成
见附页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临床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浆和全血中肝素结合蛋白(HBP)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于2℃~8℃避光未拆封状态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开封后2℃~8℃避光可保存1个月。 试剂可在分析仪上放置21天。试剂禁止冷冻。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见标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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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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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5-26
有效期至
2026-05-25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1-26 变更内容:1、变更包装规格:由“试剂:25测试/盒、50测试/盒、75测试/盒、100测试/盒、150测试/盒、2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2 mL/瓶、2×1 mL/瓶,校准品2:1×2 mL/瓶、2×1 mL/瓶;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2 mL/瓶、2×1 mL/瓶,质控品2:1×2 mL/瓶、2×1 mL/瓶。”变更为“试剂:25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