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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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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660107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660107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圣地路9号
生产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圣地路9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Fr、6Fr、8Fr、10Fr、12Fr、14Fr、16Fr、18Fr、20Fr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吸痰连接头、负压控制器和带孔侧的管道组成。产品手感应光滑、色泽均匀,无飞边、明显杂质和明显的机械损伤;吸痰管应畅通;管内输入100Kpa的气压,持续15s, 吸痰管应无泄漏;管壁在≥-0.08Mpa的负压下15s不会吸瘪;产品应无细胞毒性、无致敏性,口腔粘膜刺激应不大于轻度刺激;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7天后,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
供临床机构或家庭吸痰、吸污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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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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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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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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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08-06-13
有效期至
2012-06-1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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