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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液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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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72401245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72401245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村新直街109号2幢5层
生产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村新直街109号2幢5层
产品名称
唾液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1×60mL,试剂2:1×20mL;试剂1:2×60mL,试剂2:2×20mL;试剂1:4×60mL,试剂2:4×20mL;试剂1:2×45mL,试剂2:2×15mL;试剂1:4×45mL,试剂2:4×15mL;试剂1:2×30mL,试剂2:2×10mL;试剂1:4×30mL,试剂2:4×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还原型辅酶I、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试剂2:N-乙酰神经氨酸醛缩酶、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唾液酸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在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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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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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22
有效期至
2027-11-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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