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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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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72400107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72400107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4栋6楼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4栋6楼
产品名称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1测试/支,20支/盒;1测试/支,50支/盒;1测试/支,100支/盒。
结构及组成
Ra:包被链霉亲和素的磁微粒、含防腐剂的50mM Tris缓冲液;Rb:碱性磷酸酶(AP)标记的T3单克隆抗体,含防腐剂的50mM MES缓冲液;Rc:生物素(Biotin)标记的T3衍生物,含防腐剂的50mM MES缓冲液;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6各1瓶,分别添加不同量的T3抗原,含防腐剂的50mM Tris缓冲液;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2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的T3抗原,含防腐剂的50mM Tris缓冲液;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选配、有证):含化学发光底物YJAPS、发光增强剂、表面活性剂的Tris缓冲液;清洗液(选配、有证):含有Tris、NaCL和表面活性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8个月。液体试剂开瓶后应在28天内使用,2~8℃保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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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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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2-07
有效期至
2027-04-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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