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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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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561017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561017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教路970-1号7幢716、717室
生产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绿汀路212-1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S-150、D-150、S-200、D-200。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由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和封闭式一体湿化瓶组成,其中湿化瓶内含湿化液,湿化液中不含有实现无菌、抑菌目的的其他化学物质或药物,湿化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灭菌注射用水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吸氧时氧源与吸氧者之间的氧气湿化后输送。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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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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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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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04-08
有效期至
2021-11-27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由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绿汀路212-1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教路970-1号7幢716、717室 ;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