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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法/谷氨酸脱氢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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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400364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400364
注册人住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51号
生产地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51号
产品名称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法/谷氨酸脱氢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42.5ml 试剂1:1×32ml,试剂2:1×10.5ml;53ml 试剂1:1×40ml,试剂2:1×13ml;106ml 试剂1:2×40ml,试剂2:2×13ml;212ml 试剂1:4×40ml,试剂2:2×26ml;70测试/盒:1×70测试/盒;560测试/盒:8×70测试/盒;245测试/盒:1×245测试/盒;735测试/盒:3×245测试/盒;校准品:2×1ml(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浓盐酸、S-腺苷甲硫氨酸、还原型辅酶I、三(2-羧乙基)膦氯化氢、α-酮戊二酸;试剂2:谷氨酸脱氢酶、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水解酶、腺苷脱氨酶、同型半胱氨酸甲基转移酶;校准品1:同型半胱氨酸;校准品2:同型半胱氨酸。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2℃~8℃避光保存,试剂有效期12个月,校准品有效期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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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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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6-06-12
有效期至
2021-06-1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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