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无菌口罩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40393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40393号
结构及组成
采用18g/m2的纺粘丙纶长丝无纺布及溶喷过滤布制作而成,系带为纺粘丙纶长丝无纺布和氨纶松紧带制作而成。口罩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大于25μg/g;口罩应无皮肤刺激。
适用范围
采用18g/m2的纺粘丙纶长丝无纺布及溶喷过滤布制作而成,系带为纺粘丙纶长丝无纺布和氨纶松紧带制作而成。口罩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大于25μg/g;口罩应无皮肤刺激。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产品不适用于阻止血液、体液、飞溅物传播和空气传播病毒的防护(如:有创手术、非典型性肺炎病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