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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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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42400197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42400197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21号3号厂房,4号厂房2楼西区,6号厂房1楼、3楼、4楼、5楼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21号6号厂房
产品名称
癌胚抗原(CE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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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R1:含0.1M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分析缓冲液 M:0.4mg/mL已偶联CEA抗体的磁微粒溶于0.1M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中 R2:0.5μg/mL已标记吖啶酯的CEA抗体溶于0.01M 磷酸盐缓冲液中 校准品(选配):CEA抗原溶于0.1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中 质控品(选配):CEA抗原溶于0.1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中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的癌胚抗原(CEA),临床上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2℃~8℃密封保存。 有效期: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2℃~8℃可以保存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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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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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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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7-22
有效期至
2029-07-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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