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便携式眼底照相机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202160870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202160870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8幢2层202室
生产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888号4号楼301室
产品名称
便携式眼底照相机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CFC-X
结构及组成
便携式眼底照相机由主机(含照明系统、成像系统、电控处理系统、显示系统)、底座、眼罩、充电配件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无需散瞳的情况下,对患者眼底进行观察、拍摄,获取视网膜图像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29
有效期至
2025-12-01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8幢2层202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888号4号楼301室。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