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血酶III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注册人住所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5号楼512室
生产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医药产业园15号楼,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医药产业园13号楼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样本中抗凝血酶Ⅲ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2~8℃ 密闭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R1、R2复溶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7天,试剂2~8℃运输有效期为7天。 校准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2~8℃运输有效期为7天。 校准品复溶后室温条件下(20±5℃)储存48小时,校准品复溶后2~8℃条件下储存10天,校准品复溶后-20℃条件下储存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