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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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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52400969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52400969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5层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北二街15号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2×60mL、试剂2:2×15mL 462测试/盒(试剂1:2×60mL、试剂2:2×15mL) 300测试/盒(试剂1: 1×72 mL、试剂2: 1×21 mL) 600测试/盒(试剂1: 2×72 mL、试剂2: 2×21 mL) 1500测试/盒(试剂1: 5×72 mL、试剂2: 5×21 mL) 质控品:1×2mL
结构及组成
咪唑缓冲液 pH6.7 100mmol/L,磷酸肌酸 30mmol/L,葡萄糖 20mmol/L,N-乙酰半胱氨酸 20mmol/L,醋酸镁 10mmol/L,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2mmol/L,腺苷5`-二磷酸(ADP)2mmol/L,辅酶(NADP)2mmol/L,腺苷5`-一磷酸(AMP)5mmol/L,腺苷5磷酸 10mu;mol/L,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e;1.5KU/L,己糖激酶 ge;2.5KU/L,羊抗人M亚基多克隆抗体 ge;2000 U/L,质控品(冻干粉):肌酸激酶同工酶 100~200 U/L。注:不同批号的质控品赋值有差异,具体赋值详见靶值单。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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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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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3-13
有效期至
2025-03-1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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