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产品名称
微量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型号规格
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由磁性微球、低点校准品、高点校准品、缓冲液、发光标记物、样本稀释液、质控品1、质控品2组成。其中,
磁性微球:包被ALB抗原(sf9细胞重组表达)的磁性微球,PBS缓冲液;防腐剂。
低点校准品:ALB抗原(sf9细胞重组表达),BSA;防腐剂。
高点校准品:ALB抗原(sf9细胞重组表达),BSA;防腐剂。
缓冲液:Tris-HCl缓冲液;防腐剂。
发光标记物:ABEI标记的ALB抗体(小鼠),Tris-HCl缓冲液;防腐剂。
样本稀释液:0.9% NaCl。
质控品1:ALB抗原(sf9细胞重组表达),BSA;防腐剂。
质控品2:ALB抗原(sf9细胞重组表达),BSA;防腐剂。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测定人尿液中微量白蛋白(ALB)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肾脏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集成试剂(含产品校准品)
2℃~8℃储存,效期为18个月。
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用封条封好。
放置在正常运行的仪器上(试剂仓温度通过仪器硬件电路方式控制在5℃~15℃),有效期为4周。
2. 质控品
2℃~8℃储存,效期为18个月。
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应密封。
开封后,10℃~30℃条件下,可稳定保存6小时。
开封后,-20℃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可冻/融次数为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