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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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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0978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0978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产品名称
总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0人份/盒、2×1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由试剂1(R1)、试剂2(R2)、试剂3(R3)、校准品1(CAL1)、校准品2(CAL2)、校准品3(CAL3)、校准品4(CAL4)组成。其中, 试剂1(R1):鼠抗T4抗体(鼠源)包被的超顺磁性磁微粒,含防腐剂(Proclin 300); 试剂2(R2):T4吖啶酯标记结合物(化学合成),含防腐剂(Proclin 300); 试剂3(R3):样本处理液(Tris缓冲液),含8-苯胺基-1-萘磺酸镁和防腐剂(Proclin 300); 校准品1(CAL1):Tris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 校准品2(CAL2):Tris缓冲液,含T4抗原(化学合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 校准品3(CAL3):Tris缓冲液,含T4抗原(化学合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 校准品4(CAL4):Tris缓冲液,含T4抗原(化学合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或)血浆中的总甲状腺素(T4)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甲状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及校准品未开封存放于2~8℃:可稳定12个月。 试剂及校准品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56天。 试剂2~8℃在机存放:可稳定56天。 校准品在室温(20~25℃)下存放,可稳定4小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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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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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7-22
有效期至
2027-07-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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