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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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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32401514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32401514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产品名称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试剂2(R2)、试剂3(R3)、校准品1(CAL1)、校准品2(CAL2)、校准品3(CAL3)。其中试剂1(R1):类风湿因子抗原(兔源)包被的超顺磁性微粒,含防腐剂(ProClin 300); 试剂2(R2):羊抗人Ig(GAM)(羊源)及鼠抗人IgM(鼠源)吖啶标记结合物(化学合成),含防腐剂(ProClin 300);试剂3(R3):样本稀释液,Tris缓冲液,含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1(CAL1):Tris缓冲液, 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2(CAL2)和校准品3(CAL3):Tris缓冲液,含类风湿因子(人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或)血浆中类风湿因子(RF)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RA)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及校准品未开封竖直存放于2~8℃:可稳定12个月。 试剂及校准品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28天。 试剂2~8℃在机存放:可稳定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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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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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9-11
有效期至
2028-09-1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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