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电子测试笔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151号研发楼4号楼一层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
型号规格
CB9及CB9A,1支装或2支装,包括英文版、中文版、符号版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测试笔和测试条组成。测试笔由笔帽、吸水棒、电路板和电池等组成。测试条由包被β-hCG抗体的硝酸纤维素膜、标有 α-TSH 抗体的蓝色乳胶、玻璃纤维、透明粘片和干燥剂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尿液中的hCG,作辅助诊断用。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美艾利尔(上海)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变更为“雅培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220138”注册证共同使用。;2020-07-02,生产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及7号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3728号4号楼一层101室、103室、105-110室、三层及四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3728号4号楼一层101室、103室、105-110室、三层及四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220138”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5-09,生产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3728号4号楼一层101室、103室、105-110室、三层及四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220138”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9-18,生产地址变更为: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自行生产);2.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786号,运通路396号,敬业路729号,利枝路66号5幢一层A3单元,A4单元(自行生产);;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220138”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3-06-25,生产地址变更为: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4号楼一层、8号楼二层及7号楼(自行生产);2.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786号,运通路396号,敬业路729号,利枝路66号5幢一层A3单元,A4单元(自行生产);;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220138”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