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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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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82400452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82400452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1×60mL,试剂2:1×15mL;试剂1:2×60mL,试剂2:2×15mL;试剂1:4×60mL,试剂2:2×30mL;试剂1:1×120mL,试剂2:1×30mL;试剂1:1×20mL,试剂2:1×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咪唑缓冲液、N-酰半胱氨酸、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己糖激酶、D-葡萄糖、乙酸镁、五磷酸五钠盐、二磷酸腺苷、单磷酸腺苷、乙二胺四乙酸、氧化型辅酶II; 试剂2:咪唑缓冲液、磷酸肌酸。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测定人类血清中肌酸激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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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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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11-29
有效期至
2023-11-2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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