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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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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豫械注准20222401561
注册人名称
豫械注准20222401561
注册人住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1号楼5层
生产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产品名称
内分泌质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水平1:3.0mL×6瓶/盒;水平1:3.0mL×12瓶/盒;水平2:3.0mL×6瓶/盒;水平2:3.0mL×12瓶/盒;水平3:3.0mL×6瓶/盒;水平3:3.0mL×12瓶/盒;三水平(水平1、水平2、水平3各4瓶):3.0mL×12瓶/盒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质控品(含有多项内分泌标志物和基质液,各内分泌标志物为人源、重组蛋白或化学纯品,质控品基质液为人血清,冻干品)和赋值表组成。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催乳素(PRL)、人促黄体生成素(LH)、人促卵泡生成素(FSH)、孕酮(P)、睾酮(T)、雌二醇(E2)、促甲状腺激素(TSH)、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甲状腺球蛋白(Tg)、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人C-肽(C-P)、人胰岛素(INS)、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人生长激素(HGH)、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人皮质醇(Cortisol)、17α-羟孕酮(17α-OHP)、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维生素B12(VB12)、叶酸(FA)、25-羟总维生素D(25-OH-VD)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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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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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4-16
有效期至
2027-12-08
变更情况
2023-10-11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变更为“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26个月。”。产品技术要求由“见附页”变更为“见附页”。变更为“见附页”。2024-04-16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26个月。”变更为“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