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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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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1167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62401167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南环大道1203号
产品名称
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瓶;C0:1×2.0 mL,C1:1×2.0 mL,C2:1×2.0 mL; 12瓶;C0:4×0.55 mL,C1:4×0.55 mL,C2:4×0.55 mL。
结构及组成
C0为牛血清白蛋白缓冲基质的液体,C1-C2为含不同浓度人促甲状腺激素的人血清基质的液体。
适用范围
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用于迈瑞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对促甲状腺激素检测项目进行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校准品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其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在低温2℃~8℃保存时,稳定期为30天。开瓶后,在-20℃保存时,稳定期为9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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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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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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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6-09-20
有效期至
2026-02-04
变更情况
2021-02-08: 一、注册证载明内容发生如下变更: 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由“校准品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其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低温2℃~8℃保存时,稳定期为30天。开瓶后,在-20℃保存时,稳定期为90天。”变更为:“校准品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其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在低温2℃~8℃保存时,稳定期为30天。开瓶后,在-20℃保存时,稳定期为90天。”; 二、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