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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CA72—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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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0213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0213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中兴路14号6栋6楼7楼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中兴路14号6栋6楼7楼
产品名称
癌抗原CA72—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试剂2(R2)、磁微粒(Rm)、校准品1(CAL1)、校准品2(CAL2)。 试剂 1(R1):内含生物素化抗癌抗原 CA72-4 单克隆抗体(鼠单抗),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防腐剂; 试剂 2(R2):内含吖啶酯标记的抗癌抗原 CA72-4 单克隆抗体(鼠单抗), 2-(N-吗啉)乙磺酸缓冲液,防腐剂; 磁微粒(Rm):内含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微粒,防腐剂; 校准品 1、2:内含癌抗原 CA72-4, BSA, 防腐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样本中的癌抗原 72-4(Cancer antigen 72-4, CA72-4),临床上用于胃肠系统等恶性肿瘤的疗效监测, 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本试剂盒于 2~8℃保存,有效期为 18 个月。 2、 试剂包(试剂 1,试剂 2,磁微粒)竖直向上存放。首次使用后,在机(试剂盘温度为 2~8℃)环境下, 稳定期为 28 天。 3、 校准品开瓶后, 2~8℃环境下,稳定期为 28 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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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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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30
有效期至
2027-01-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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