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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支气管内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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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2220052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2220052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上洋洲路2号
生产地址
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上洋洲路2号
产品名称
小儿支气管内窥镜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QJ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内窥镜、光学钳、异物钳、气管镜、吸引管等组成。内窥镜在工作距离处应成像清晰,清晰范围应不小于视场直径的70%;内窥镜、窥视管表面粗糙度Ra应≤0.20μm,钳头、钳杆、吸引管表面粗糙度Ra应≤0.80μm,其余部分应≤1.6μm;光学钳的钳头应经热处理,硬度应不低于411HV0.2~520HV0.2;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检查小儿支气管内病变及支气管内异物等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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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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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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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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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06-01-25
有效期至
2010-01-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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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成像器械中的小儿支气管内窥镜是一种用于检查和治疗小儿支气管疾病的专用工具。它具有以下特点和组成。 特点: 1. 小尺寸:小儿支气管内窥镜相比成人支气管内窥镜更小巧,适合小儿使用,能够更容易进入小儿的支气管。 2. 柔软性:小儿支气管内窥镜采用柔软的材质制成,能够适应小儿支气管的弯曲和变化。 3. 高清晰度:小儿支气管内窥镜配备高清晰度的成像系统,能够清晰地显示小儿支气管的细节,帮助医生准确诊断疾病。 4. 可视化治疗:小儿支气管内窥镜不仅可以用于检查,还可以进行一些治疗操作,如取样、切除异物等。 组成: 小儿支气管内窥镜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 光源系统:提供光源,使得内窥镜能够在体内产生明亮的光线,方便医生观察。 2. 摄像系统:将内窥镜所见的图像传输到显示屏上,供医生观察和分析。 3. 操作手柄:用于医生操作内窥镜的部分,包括控制内窥镜的前后、左右移动等功能。 4. 弯曲部分:内窥镜的前端具有弯曲功能,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角度,以便更好地观察小儿支气管。 类型: 小儿支气管内窥镜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如: 1. 检查型内窥镜:主要用于观察小儿支气管的情况,帮助医生进行诊断。 2. 治疗型内窥镜:除了观察功能外,还具备取样、切除异物等治疗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治疗操作。 总之,小儿支气管内窥镜是一种专门用于检查和治疗小儿支气管疾病的医用成像器械。它具有小尺寸、柔软性、高清晰度和可视化治疗等特点,由光源系统、摄像系统、操作手柄和弯曲部分等组成。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可以分为检查型和治疗型内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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