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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I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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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62401020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62401020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生产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号-1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13层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25条检测卡、一张校准卡组成。检测卡由试纸条外壳和试纸条构成,其中试纸条上主要成分有:样本垫、结合垫(含有包被PGI单克隆抗体I的荧光胶乳微粒(包被上的抗体量不低于0.2ug/人份))、硝酸纤维膜(检测区包被了PGI单克隆抗体II(0.8ug/人份)作为捕获抗体,质控区包被有羊抗鼠IgG抗体(0.8ug/人份))、吸水纸、PVC底板。样本稀释液(3ml×1瓶):由磷酸盐(10mmol/L)、表面活性剂(Tween-20,1‰)等组成,PH=7.4±0.2。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胃蛋白酶原I(PGI)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盒与样本稀释液分开包装、储存、运输。试剂盒于4-30℃存放,有效期为12个月。铝箔袋拆封后,有效期为1小时;样本稀释液于2-8℃存放,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存放,有效期为1个月。切忌在有效期后使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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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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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5-08
有效期至
2026-04-13
变更情况
2021-05-08生产地址变更 由“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号-1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13层、16层1602-1607室”变更为“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号-1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13层”注册人名称变更 由“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