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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胺氧化酶测定试剂盒(苄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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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吉械注准20202400407
注册人名称
吉械注准20202400407
注册人住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睿德商务广场内A8-106房屋
生产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福州街总部基地·金融中心5#幢101号房4楼
产品名称
单胺氧化酶测定试剂盒(苄胺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详见产品技术要求
结构及组成
主要成分 浓度 R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100 mmol/L 苄胺 20 mmol/L α-酮戊二酸 10 mmol/L 还原型辅酶,NADH 0.25 mmol/L 谷氨酸脱氢酶,GLDH 1.0 KU/L 液体生物防腐剂(Proclin 300) 0.3 ml/L 校准品 (选配) 牛血清(50g/L) 单胺氧化酶 该校准品为牛血清基质冻干校准品 定值范围: (0.1-100.0)U/L 具体定值见瓶签 质控品 (选配) 牛血清(50g/L) 单胺氧化酶 该质控品为牛血清基质冻干质控品 定值范围: (0.1-100.0)U/L 具体定值见瓶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单胺氧化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瓶后在2℃~8℃避光保存,可稳定30天;校准品复溶后在-20℃密封避光保存的稳定时间为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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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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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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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1-24
有效期至
2025-11-2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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