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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IFCC推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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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62400341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62400341
注册人住所
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65号B座南楼6层
生产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3599号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B6-1号楼4层401室
产品名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IFCC推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1×40mL R2:1×10mL、R1:2×40mL R2:1×20mL、 R1:2×60mL R2:2×15mL、R1:2×80mL R2:2×20mL、 R1:4×60mL R2:4×15mL、R1:3×80mL R2:3×20mL。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100mmol/L)、L-天门冬氨酸(L-ASP)(500mmol/L)、 乳酸脱氢酶(LDH)(≥6.5kU/L)、苹果酸脱氢酶(MDH)(≥3kU/L)、 磷酸吡哆醛(0.1mmol/L); R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100mmol/L)、α-酮戊二酸(α-KG)(15mmol/L)、 还原型辅酶I(NADH)(0.18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活力。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避光储存于2~8℃有效期15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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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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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2-22
有效期至
2026-06-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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