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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检测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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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172400182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172400182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1、70-2号J座3层
生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10号27-28栋第1-4层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检测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 16mL×1;R 16mL×3;R 16mL×6;R 30mL×1; R 30mL×3;R 30mL×6;R 40mL×1;R 40mL×4; R 50mL×4;R 60mL×2;R 60mL×4;R 60mL×6; R 60mL×8;R 240mL×3;R 1000mL×1;R 5000mL×1。 人份:48T×6;64T×6;100T×2;170T×2;200T×2; 300T×2;400T×2;500T×2。 校准品:1×0.6mL或1×1.0mL。 质控品:1×0.6mL或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R:磷酸烯醇式丙酮酸8.0mmol/L;NADH 1.6mmol/L;磷酸烯醇式丙酮羧化酶>1000U/L;苹果酸脱氢酶>200U/L;缓冲液66 mmol/L;二氧化碳校准品可溯源至SMR351。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份不能互换。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样本(血清、血浆)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体内酸碱平衡的评价指标。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应2~8℃避光贮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 2.开封后,在2~8℃下贮存,可稳定43天,不使用时请盖好试剂盖,避免污染。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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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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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13
有效期至
2027-12-0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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