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酶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01
生产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楼、2楼、4楼、302
型号规格
R1: 1×30 mL,R2: 1×10 mL; R1: 2×30 mL,R2: 2×10 mL;R1: 1×48 mL,R2: 1×16 mL; R1: 2×48 mL,R2: 2×16 mL;R1: 4×48 mL,R2: 4×16 mL;校准品(选配):1×5mL(复溶)
结构及组成
由试剂1(R1)和试剂2(R2)组成。其中:
试剂1(R1):主要由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PH8.0,50mmol/L),脱氧胆酸钠(1.6mmol/L),CaCl2(10mmol/L),共脂肪酶(≥1mg/L),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组成;
试剂2(R2):主要由酒石酸缓冲液(PH4.0, 10mmol/L),牛黄脱氧胆酸盐(8.8mmol/L),1,2-邻-二月桂基-消旋-甘油-3-戊二酸-(6-甲基试卤灵)酯(0.27mmol/L),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组成。
校准品:在牛血清基质中添加脂肪酶,稳定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样本中脂肪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急性胰腺炎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含校准品)贮存于 2~8℃、避光环境中,有效期为 12 个月。试剂盒开瓶后 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 28 天。 校准品开瓶复溶后常温 15~25℃可稳定 8 小时, 2~8℃可稳定 7 天, -15~-25℃冷冻保存可稳定 28 天。
变更情况
2022-04-25: 1、注册人名称由“深圳蓝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蓝韵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201”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01”。
3、生产地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楼、2楼、4楼、302(委托生产)”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楼、2楼、4楼、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