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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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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212400391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212400391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幢4层东区
生产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 幢4 层东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
产品名称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测试/盒,2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2×0.5mL,6×0.5mL,2×1.0mL,6×1.0mL;质控品(选配):2×0.5mL,2×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生物素标记鼠抗人胰岛素抗体包被的磁微粒;试剂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碱性磷酸酶标记鼠抗人胰岛素抗体;校准品: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胰岛素;质控品: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胰岛素。(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中胰岛素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上机使用后,在试剂仓内可稳定28天。 3.试剂运输要求:置于2~8℃环境下运输,运输过程避免碰撞。 4.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见产品标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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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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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4-21
有效期至
2026-09-02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幢4层东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 幢4 层东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