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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流感病毒3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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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83400587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83400587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1栋401房(部位: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01-014房)
生产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15号房,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
产品名称
副流感病毒3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48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核酸提取试剂:核酸提取液A、核酸提取液B、核酸提取液C、样本稀释液; 核酸扩增试剂:副流感病毒3型/内标扩增反应液、Taq DNA聚合酶、M-MLV反转录酶; 质控品:副流感病毒3型强阳性对照、副流感病毒3型临界阳性对照、阴性对照、RNA内标。(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口咽拭子样本中副流感病毒3型(PIV3)核酸。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未开封情况下于-25~-15℃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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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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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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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23
有效期至
2028-12-18
变更情况
2019-02-27 “生产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2栋4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二层207,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 2019-07-19 增加适用仪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技术要求中文字的修改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注册人依据变更文件及附件自行修订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和中文标签中相应内容。 2020-07-09 “生产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二层207,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变更为“生产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15号房,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 2021-12-31 “注册人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1栋4楼; 生产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15号房,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变更为“注册人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1栋401房(部位: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01-014房); 生产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1)栋四层015号房,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自编(2)栋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