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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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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270号
注册人名称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270号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183号南山云谷创新产业园山水楼6楼B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光明高新区十八号路68号5楼A区
产品名称
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T/盒、50T/盒、100T/盒、150T/盒、200T/盒、250T/盒、300T/盒、超敏C反应蛋白质控品:1×0.2ml(选购)
结构及组成
1 抗血清: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Tirs-Hcl)20mmol/L,兔抗人CRP抗体偶联的乳胶颗粒2g/L; 2 缓冲液: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氯化钠15.8g/L; 3 质控品(选购):含HS-CRP 的溶液,具体靶值见瓶贴; 4 校准品(选购):含HS-CRP 的溶液,具体靶值见瓶贴; 5 样本稀释液(选配):氯化钠、防腐剂0.1%; 6 磁卡:聚氯乙烯(PVC)塑料; 7 搅拌子(选配):适用于PA50、PA54、PA300、PA320; 8 测试杯(选配):透明无杂质。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全血中的超敏C反应蛋白(HS-CRP)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开启前,抗血清、校准品、质控品保存于2-8℃,可保存12个月;缓冲液、样本稀释液保存于2-30℃,可保存12 个月。试剂均不可冷冻。开启后,抗血清、校准品、质控品保存于2-8℃,可稳定30天;缓冲液、样本稀释液保存于2-30℃时,可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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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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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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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10-09
有效期至
2017-03-19
变更情况
2016-09-06: 注册人名称由“深圳市锦瑞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由“25T/盒、50T/盒、100T/盒、150T/盒、200T/盒、250T/盒、300T/盒”变更为:“25T/盒、50T/盒、100T/盒、150T/盒、200T/盒、250T/盒、300T/盒、超敏C反应蛋白质控品:1×0.2ml(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