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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试剂盒(电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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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92401299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92401299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2-11楼(委托生产)
产品名称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试剂盒(电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2×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磁珠溶液(MB)、生物素标记物(RB)、钌标记物(RA)、高点校准品、低点校准品、高值质控品、低值质控品、质控卡和RFID卡组成。其中磁珠溶液(MB)包含包被有链霉亲和素的磁性微粒和Proclin 300,生物素标记物(RB)包含生物素标记TPO抗原、HEPES缓冲液和Proclin 300,钌标记物(RA)包含钌复合物标记Anti-TPO单克隆抗体(鼠)、HEPES缓冲液和Proclin 300,高点校准品、低点校准品、高值质控品、低值质控品包含牛白蛋白制品和Proclin 300。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桥本甲状腺炎和突眼性甲状腺肿患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试剂及配套校准品和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365天。试剂及配套校准品和质控品在机(温度4℃~15℃)可保存4周,开瓶(2~8℃)可保存4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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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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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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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12-18
有效期至
2024-12-17
变更情况
2021-10-22: 1、包装规格由“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变更为:“50测试/盒、2×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 2、适用机型由“适用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eCL 8000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 8000i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 8000p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 8000x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变更为:“eCL8000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8000i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8000p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8000x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eCL90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eCL9000i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eCL96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eCL99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eCL9900i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3、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2页); 4、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2页)。 2023-03-31: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求知东路8号金地天悦湾(梅关高速与环观南路交汇处)1层”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 2、生产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4-6楼、9楼”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4-9楼、11楼(委托生产)”。 2023-10-24: 1、生产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4-9楼、11楼(委托生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2号1号厂房2-11楼(委托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