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注册人住所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
生产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五楼、一楼东侧
型号规格
连身式(不含脚套) 160、165、170、175、180、185、190、195、200/连身式(含脚套) 160、165、170、175、180、185、190、195、200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连帽上衣、裤子、胶条组成。袖口、脚踝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产品应无菌。
适用范围
供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由“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五楼” 变更为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
生产地址由“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五楼” 变更为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3号楼五楼、一楼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