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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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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闽械注准20192400032
注册人名称
闽械注准20192400032
注册人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坪埕南路188号(三层)
生产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坪埕南路188号(三层、401单元之一、之四区)
产品名称
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质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冻干粉型:3个水平:0.5mL×1;0.5mL×2;0.5mL×4;1mL×1;1mL×2;1mL×4;3mL×1;3mL×2;3mL×4。冻干粉型:(水平1,水平2):0.5mL×1;0.5mL×3;0.5mL×6;1mL×1;1mL×3;1mL×6;3mL×1;3mL×3;3mL×6。冻干粉型:(水平1,水平3):0.5mL×1;0.5mL×3;0.5mL×6;1mL×1;1mL×3;1mL×
结构及组成
本质控品包含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质控品、存储器(批次、靶值和靶值范围等信息),其中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质控品为冻干粉,主要成分为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质控品抗原(为重组抗原)、牛血清白蛋白(BSA)。
适用范围
本质控品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项目精密度的评价。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24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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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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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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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02-26
有效期至
2024-02-25
变更情况
2021年08月30日 1、注册人名称由“厦门宝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