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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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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6240023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62400236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50ml×1;R:100ml×1;R:50ml×2;R:100ml×2;R:50ml×3;R:100ml×3;R:50ml×4;R:100ml×4。校准品(选配):1ml×1。
结构及组成
R:磷酸烯醇式丙酮酸 8.0mmol/L、NADH 1.6mmol/L、磷酸烯醇式丙酮羧化酶 2000U/L、苹果酸脱氢酶 2000U/L、Tris缓冲液 66mmol/L、Proclin300 0.10%;校准品:碳酸氢钠 2.52mg/mL、Tris缓冲液 66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0%、氯化钠 0.90%、Proclin300 1‰、蔗糖 10mmol/L、吐温20 1.5%。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体内酸碱平衡的评价指标。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a.本试剂盒2~8℃可稳定一年。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 b.开瓶后2~8℃保存1个月。 c.冻干校准品复溶后2~8℃保存2天,-20℃保存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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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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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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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5-08
有效期至
2026-05-07
变更情况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