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生产地址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结构及组成
(1) C0(冻干粉):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2) C1(冻干粉):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人源)约2.00IU/mL,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3) C2(冻干粉):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人源)约5.00IU/mL,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4) C3(冻干粉):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人源)约10.00IU/mL,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5) C4(冻干粉):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人源)约25.00IU/mL,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6) C5(冻干粉):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人源)约50.00IU/mL,磷酸盐缓冲液20mmol/L,pH7.5。
适用范围
用于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希森美康生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检测时进行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封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2)复溶后,密闭在2~8℃条件下,可保存90天。(3)复溶后,室温18~26℃条件下放到分析仪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