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人工髋关节假体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233131583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233131583
注册人住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津围公路东侧华实道89号
生产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一路318号(委托生产),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一路296号1号厂房二层南侧、一层(除仓库及B区)(委托生产)
产品名称
人工髋关节假体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股骨柄、股骨头(单极头和双极头)、球头、整体式髋臼(含显影丝)、中置器及髓腔塞组成。股骨柄由符合YY 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制成;股骨头包括单极头和双极头,单极头由符合YY 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制成;双极头由外杯和内衬组成,外杯由符合YY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制成,内衬是由符合GB/T 19701.2标准规定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2型(UHMWPE)制成;球头由符合YY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制成;整体式髋臼(含显影丝)由符合GB/T 19701.2标准规定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2型(UHMWPE)和GB 4234.1标准规定的不锈钢制成;中置器由符合GB/T 19701.2标准规定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2型(UHMWPE)制成;髓腔塞由符合GB/T 19701.2标准规定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2型(UHMWPE)制成。产品灭菌包装,采用γ射线辐射灭菌,灭菌有效期5年。
适用范围
与骨水泥配合使用,适用于髋关节置换,其中单极头与双极头仅用于半髋置换。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0-27
有效期至
2028-10-26
变更情况
2024-03-06 载明生产地址由: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一路318 号(委托生产);载明生产地址变更为: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一路318号(委托生产),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一路296号1号厂房二层南侧、一层(除仓库及B区)(委托生产)